什么是可转债,本文的最下方有详细阐述,只要可转债存续期内,上市公司依然盈利,依然存在,可转债就有一定保障。
可转债案例
1,辉丰股份:暴跌原因:环保核查董事长被抓,部分子公司停产,正股暴跌,可转债持有者部分出逃,价格跌到71元,
2,凯龙股份:暴涨原因氢能源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正股15天上涨122%,
4月12日凯龙股份,做为补涨燃料电池概念
开盘一字涨停,那么就可以直接买入凯龙转债进行套利。
最优的选择是板块内龙头预期有空间。
4月15日凯龙股份继续涨停其可转债开盘价不高,这样就继续给了完美的套利空间。正股先涨,如果当天大环境不好,可转债也会震荡,但是正股作为龙头穿越,龙头穿越加速配合指数转折,就给了可转债完美的套利机会。
可转债14天涨幅120%左右。
可转债交易方法
1,A股交易规则:当天买入,却无法出。
而可转债却可以当天买、卖。
完成套利,普通账户都能进行,不需要另外开户。
2,海峡环保:今天收盘后转股价值负溢价盘中发现他异动,就可以跟踪他的可转债。
3,寒锐钻业:今天收盘正溢价这就是正股大涨转债小涨原因
3,泰晶科技
如果预判市场的最强股今天买不到,明天还能大涨的情况下可买入他的可转债北如前几天的高度板泰晶科技市场焦点形成后是买不进去的。
如果介入他的转债,2天上涨了40多点
联泰环保第二板封住后,如果预期还会涨,那么介入他的可转债,两天也盈利了20多点。
如果同时2只强股都带可转债的情况下,选择市场地位更高的那只。
002793东音股份:
出利好一字买不到
其可转债开盘大涨,收于50点之后,4天又涨了将近30点。
600831广电网络:
000070特发信息
127008特发转债
002446盛路通信
128041盛路转债
广电转债涨204%、
特发转债涨幅157.6%,
东财转债涨74%
盛路转债涨74.5%.
洲明转债涨61.6%
道氏转债涨57.8%
蓝盾转债涨52.6%
铁汉转债涨42.5%
怎么快速查询一只个股是否有可转债
1,目前上市的可转债数量有有不少,大概有170多只,数量还在慢慢增加。
比如泰晶科技的转债,就是泰晶转债。
2,如果你发现一只个股成有龙头加速上涨的迹象,就看看他名字上是不是带L字母
然后点L字母这里进入就能看到他的转债了
很多股友都在问,可转债是什么,可以买涨买跌吗?可以当天平仓吗?负溢价是什么意思?可以买跌的吗?
下面我们详细解读介绍。
什么是可转债
1:可转债是一种债券+股票期权的金融产品,T+0交易,不限次数,涨跌幅度不限,当天每涨跌幅度达到20%停牌一次(30分钟)
他由约定利息和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约定的价格,有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权利。这个转不转换成股票的权利在持有者手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分红情况变动。
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件。
发行人提前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x I x 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发行人到期赎回及利息补偿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转股条款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0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3·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
-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转股价格特别修正条款(摆设条款可以忽略)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各公司比列不同)%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该类转股价格确定和调整条款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元/
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其中:PO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拾荒网,一个有价值的炒股知识学习网站。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持有人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具体比例查看你持有的可转债约定条件)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利率及付息兑付条款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月*日至**年*
*月**日。
2,债券利率:例如:第一年0.3%、第二年0.
5%、第三年1.0%、第四年1.3%、第五年1.5%、第六年1.8%。提示:各公司利息不同。
二:可转债规则
2018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当日,深交所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进行了修订,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多账户申购改为单账户申购,并优化可转债发行上市业务,进一步落实《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规则自2018年12月28日起施行。
深交所细则明确:目前,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施用申购。为了提高投资者网上信用申购的公平性,确保网上信用申购违规惩戒机制执行的合理性,有效约束投资者网上串购获得
配售后不缴款的失信行为,本次修订明确了投资者参与可转债、可交换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上交所可转债规则
第二章基本规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用于网上、网下申购。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
第四条可转债发行方案中应明确承销方式,以及网上、网下有效申购不足发行总量部分的处理安排。
第五条可转债发行方案中应合理确定并披露申购上限。网上申购最小单位为1手
(1000元),申购数量应当为1手或1手的整数倍,网上申购数量不得高于发行方案中确定的申购上限,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为保证申购的有序进行,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技术系统承载能力对申购单位、最大申购数量、申购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
第六条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第七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第八条投资者可以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T日为发行方案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申购在本所发行的可转债。
中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第九条申购时间内,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填写网上申购的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第十条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1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第十一条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代其进行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第十二条主承销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回拨后的网上发行数量确定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第十三条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做无效认购处理的可转债,按发行方案确定的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 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本所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在申购后、配号前对相应申购做无效处理。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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