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15:05-15:30
当日 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二)申报时间
1、每个交易日9: 30-11: 30、13:00-15:30
2、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已接受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15: 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上交所交易主机后续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已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
3、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上交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三)单笔申报数量
1、不小于 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2、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 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四)申报价格
收盘定价申报为限价申报。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若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
例如:投资者买入申报7.2元/股,该股票收盘价7.3元/股,则投资者的买入申报无效。
投资者卖出申报7.2元/股,该股票收盘价7.1元/股,则投资者的卖出申报无效。
(五)撮合原则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摄合。
标签: 科创板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