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央行、住建部及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该政策将于2月21日起正式实施。
新政实施之前,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一直比较低,如果是当年发放的公积金,只能按照0.35%的活期利率来计算,如果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只有1.1%。新政实施之后,所有公积金账户余额均按照1.5%来计算。
如果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有1万元,且均为上一年度结转来的,那么原先一年可以获得的利息为10000*1.1%=110元,新政下一年可以获得的利息为10000*1.5%=150元,也就是一年可以多得40元利息。
如果是当年获取的公积金,新旧政下利率差异就高达1.5%-0.35%=1.15%。不过由于当年归集的公积金金额有限,所以关键还是要看过去累计的账户余额。
如果你工作年限比较长,工资水平比较高,账户余额就会很可观,会获取更多利息。
比如一个在北京工作年限为10年的职工,过去10年平均月薪为1万元,按照单位和个人均12%来提取公积金,每个月有2400元,从未提取过,10年公积金账户余额就累计到28.8万元。
如果工作步入第11个年头,那么原先政策下他一年可以获得的利息为288000*1.1%=3168元,新政执行之后一年可以获得的利息为288000*1.5%=4320元,也就是说一年可以多获得1152元。
当然,存款利率是变动的,我们这里是建立在利率不变基础上得出的结果。不管怎么说,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上调对大家来说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