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
有些交易所会为证券、商品、合约设定单日涨跌幅限制,比如限定个股单一交易日最多只能较上收盘价上涨或下跌10%,当价格升至当日价格上限,就称为涨停板,跌至价格下限则称为跌停板。有些交易所会在涨停板或跌停板时停止交易,直至市场价格脱离价格上限或下限;也有交易所会在短暂停止交易后于扩大的价格区间内恢复买卖。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以s,st,s*st开头的股票不得超过5%),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2003年2月15日,《中国证券报》在头版刊发《涨停板敢死队》一文,首次披露了银河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营业部存在“涨停板敢死队”的情况,宁波敢死队自此进入公众视野。据了解,2003年,银河解放南路营业部4楼贵宾室,有专门做超短线的“三大高手”,手中有三四千万的资金,当时正是熊市,营业部绝大部分成交量都来自他们,1号人物叫徐翔(人称“小徐”),2号人物姓吴,3号人物徐海鸥(人称“大徐”),此外,还有天一证券(现已改组为光大证券)解放南路营业部和义路营业部也出现“敢死队”,山鹰王子并构成了宁波涨停敢死队“三驾马车”阵势,一直延续至今。
管理层为了控制过度投资,缩小股价上涨的波动幅度和减缓上升的速度,倡导市场理性投资,压制和防止过度炒作,从而实行了对股价涨幅进行限制的制度。这种制度总体来说是在市场中起到了一些作用,达到了设置时的初衷,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其矛盾的两面性,利弊相统一,涨停板制度推出也有其优缺点。
1、庄家、机构大户们容易利用涨停板制度来进行高效率的炒作。他们是市场的主力,拥有比一般散户投资者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例如资金、技术、研究人员、信息等。因此,他们完全可以借助涨停板有计划地对市场行情进行有效地控制,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
2、股票市场中的涨停板与期货市场中的涨停板有较大的区别。期货市场采用双向方向,既可以做空也可以做多、做空机制。涨停板的限制对于单向趋势的强化程度在股市中远远不及期货市场。期货市场中采用的交易规则是T+0,即当日介入个股股价发生波动时投资者能够进出,而股票市场中采用的交易规则是T+1,即当日介入个股股价发生波动时投资者只能进,而不可能出,这实际上加大了助涨功能。
3、个股涨停板带来市场的联动效果。个股涨停板可能会带动该类板块个股的强烈反应,进而刺激市场人气,带动大盘上涨。某些个股连续涨停板,很容易引起投资者的关注,从而判断大盘持续上涨,使市场投资者的参与热情高涨,带动整个板块上涨,其市场影响面可能超过人们的想像。
4、小盘股由于流通盘较小,易于控盘。庄家仍可以用少量的资金,操控小盘股,以达到控盘的目的,进而影响同类板块甚至大盘的走势。
5、涨停板对股票成交量的变化也是有影响的。股市中出现涨停板的情况使成交量减少并不意味着顺势操作的人在减少,却可反应出操作的人在增加,只是在当日受涨停板限制的影响不可能实现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