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一个创新产品,很多人对其的认知都还比较模糊。建议投资者首先应立足于基本知识,而股指期货的合约要点就像是投资的ABC,应该重点把握。
那么在国际上已经成为成熟投资品种的股指期货,其合约究竟包括了哪些要点呢?让我们一一为投资者解析:
1.标的指数
标的指数是用来交易的股票价格指数,它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基础和依据。一个好的股指期货合约,必然是被市场认可、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的合约。一般来说,标的指数的选择要达到几个要求:参与套期保值的投资者能够利用其达到规避风险的作用;能够真实的反映证券现货市场的价格;能够有较好的流动性,能规避价格走势被操纵。目前世界上主要的股指期货合约都符合这几个要求,比如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恒生指数期货、日经225指数期货等。
2.交易单位
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就是指数的点数与某一货币的乘积,即合约价值=指数点*每点金额。比如日经225指数的合约价值=20000*1000日元/张=20000000日元/张。这种计价方式是由于股指期货的特征决定的,商品期货中,合约的交易单位就是“吨”、“蒲式耳”等货物的计量单位,而股指需要用现金来计算盈亏,所以必须赋予指数点位一定的货币金额。
3.最小变动价位
股指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也是用股价指数的变动来表示的,但是一般来说会比指数的最小变动单位大一些。例如在香港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恒生指数期货最小变动点位就是1个指数点(每张合约50元港币)。
股指期货合约每点的金额确定以后,最小变动价位的设定通常是依据乘数的大小而定,并没有固定的做法,一般来说,变动价位太小,对投机者的吸引力会下降,变动价位太大,则不能真实的反映市场走势。
4.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
每日价格最大的波动幅度限制一般是以涨跌停板制度来实现的,设立涨跌停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由于价格的过度波动对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涨跌停板制度在1987年股灾以前很少被采用,但是经历股灾后,不少国家为了防范风险,推出了相关制度。涨跌停可以是点数的百分比,也可以是点数的绝对值,采取的方式一般与现货市场相同。
5.合约月份
它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月份,与商品期货到期进行交割的概念一致,每个市场的具体制度设置有不同,多数市场采取了按照近月和季度划分(3月、6月、9月、12月)的方式,也有的市场一年12个月都有到期合约。
6.交易时间
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除了能覆盖证券现货的交易时间外,一般会比股市提前一段时间和延后一段时间,主要目的是能够提前化解市场的风险。
7.保证金水平
与商品期货的保证金制度一样,股指期货也有设置保证金水平。从世界主要的股指期货合约来看,大多采取的是固定的保证金比例,也有的采用了动态的方式。保证金的水平主要需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市场波动等。保证金水平定的比较高,在防范市场风险的同时,会降低流动性;保证金水平定的比较低,在保障市场流动性的同时,会提高风险。因此,保证金的比例应该适度。
8.最后交易日、交割日
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最后一天,这也是股指期货合约能交易的最后一天,在当日收盘后所有未对冲合约都将进入交割。这一天也往往就是最后结算日和交割日。
9.结算指数的确定与交割方式
股价指数与其他的商品和金融工具不同,到期后无法交收。虽然,用一篮子股票代替指数进行交割理论上讲是可以进行的,但是操作难度较大,因此股指期货一般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这样就需要确定一个结算用的指数价格。尽管结算指数是由现货指数价格来确定的,但是在制度设计时需要考虑到防止市场操纵的问题,在制度安排上,各个主要市场并没有统一的方式,通常会取一段时间的指数平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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